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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车主:
当您在武汉市境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为节约您的时间和精力,本着诚信、自愿的原则,我局开办了为您代缴罚金、消除处罚记录、回寄决定书和罚款收据的服务项目。
您只需填写一份授权委托书,附上车主本人身份证、驾驶人员驾驶证、违法车辆行车证等复印件及交通违法信息告知书等,到就近任一邮局办理邮寄资料和汇款手续即可。办理费用每笔固定为35元,办理同一车辆违法信息以10条以内为限。汇款金额为罚款金额+35元。
资料和汇款请邮寄至以下地址:
收件(款)单位:湖北邮政全夜航速递局交通罚款代办中心
收件(款)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金家墩202号东院6楼
邮政编码: 430023 商户号: 421101000
为保证您的权益,请在邮寄资料或汇款时,认真核对。
若因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汇款金额不足,或驾照将扣满12分,可能会对您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影响,或带来其他损失。为此,提醒您在认真填写《授权委托书》的同时,所需附件也能真实、准确、完整,以方便我们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在汇款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我们邮寄给您的相关凭证,可凭车牌号码、汇票号码与我局联系查实。客户服务电话:027-65656189。
湖北邮政全夜航速递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拥护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推出的便民举措,自愿委托湖北邮政全夜航速递局交通罚款代办中心代为办理交通违法手续:
1、委托内容
①.违法车牌号码:
驾驶员 姓 名:
委托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共 笔。
②.代缴罚金、消除记录、邮寄相关资料凭证。
2、缴纳费用
罚款金额: 元,服务费用: 35.00 元,合计 元。
3、附件清单
①.身份证; ②.行车证; ③.驾驶证;④.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告知单(明细)。
特别申明
1、本人所提供的身份证、行车证、驾驶证复印件真实有效。
2、已按罚款和服务费用的合计金额足额邮寄给你局指定单位:
汇款邮局: 汇款日期:
汇款单号码: 汇款金额:
3、在办理手续、邮寄相关凭证时,请使用以下联系方式与本人联系:
姓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详细通信地址:
4、若因交管部门、委托人或第三方造成代办手续无法继续的,代办中心应及时于委托人取得联系,协商解决意见。需补足费用的,应通知委托人补齐差额。如因委托人不遵守法律法规或未满足本委托书要求,代办中心将无法按规定时限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不能继续办理代办手续的,代办中心将退还罚金,服务费不予退还。
委托人签名:
时 间:
有关代办缴纳罚金服务的补充说明
湖北邮政全夜航速递局
电子警察自开办以来,因其便利、快捷,收费低廉,迅速得到广大车主的喜爱,我局收到大量来自省内车主的汇款和委托书,一批车主的代缴服务我局已顺利办理,对各位车主的信任,我们非常感谢。
由于一些车主未能认真阅读委托书和须知,邮寄给邮政的资料不全或没有邮寄资料,或直接将汇款邮寄给交管局,影响了一部分代办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必须回寄委托书。
委托书是车主授权邮政代为办理缴款业务的依据。公安交管部门将据此受理邮政的代办申请。无委托书的申请视为无效。
2、 请邮寄所需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违法记录复印件。
邮局将把这些复印件和委托书一起提供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缺少内容将影响公安交通部门开具处罚决定书。
3、 汇款至湖北邮政全夜航速递局。
公安交管部门不直接收取现金及汇款,对直接汇款至公安交管部门的汇款无法处理,汇款人可在三个月后收到邮局的退汇。
4、 请将信息填写完整。
由于委托书邮件和汇款不能同时到达,我局需人工对这些信息进行比对,在汇款通知书上清楚留下车牌号码、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可以为你、我带来方便。